草人札记·F教篇-42则
草人札记·佛教篇-42则
禅宗禅法(七)
“默照禅”,默,指沉默专心坐禅; 照,指用智慧来观照原本清净的心性。默照禅的倡导者,是后来宋代曹洞宗的浙江宁波天童寺的正觉禅师(公元1091--1157年)。
正觉禅师认为:心是诸佛的本觉、众生的妙灵,只因无明而自设障隔,如能静坐默究,净悟佛理,把所有的妄念去掉,不被愚痴包裹,便能事事无碍,以至事理圆融。正觉禅师还进一步认为:实相即是无相之相,真心即是无心之心,真得即是无得之得,真用即是无用之用,从而主张以“坐空尘虑”来默然静照,不去期求大悟,只以无所得、无所悟的心态来坐禅。
上一篇: 草人札记·F教篇-41则
下一篇: 戏场“C位的九十一岁老戏迷


评论[0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