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人札记·F教篇-28则
草人札记·F教篇-28则
基本教义之“涅槃寂静”
涅槃寂静,是佛教的核心术语,指通过灭除烦恼与生死轮回后达到的永恒寂静境界,它具有超越世俗经验、不可言说的特质。
一、基本定义与内涵:
“涅槃”音译为“涅槃那”,意译为“圆寂”“灭度”或“寂灭”,意思是熄灭烦恼与痛苦,达到究竟安乐的状态。涅槃是脱离“有漏”(烦恼与业力)后的无漏状态,通过止灭十二因缘的链条(无明、行、识…)来实现,最终灭尽苦因苦果,证得清净智慧照见的实相,而常住寂静。具有灭生死(脱离轮回)、离众相(超越现象)、大寂静(绝对安宁)等特质。
二、涅槃的两种形态:
两形态是“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有余涅槃,即虽已断除烦恼,但仍有业报身;无余涅槃,即彻底寂灭,身心俱灭,不再受后有(如释迦佛祖八十一岁入灭后的终极境界)。
三、哲学基础与修行:
“三法印”之一的“涅槃寂静”与“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并列为佛教根本教义,强调通过洞察无常、无我,破除“我执、法执”,从而体认法性寂灭。以“戒、定、慧”三学为修行根本,最终断除一切烦恼,归于大寂静。
四、境界不可言说性:
“涅槃寂静”的境界具有不可言说性,即涅槃非经验概念可测度,非所谓“有”,也非所谓“无”,是超越生灭来去的二元对立,是“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它是佛教修行的终极目标,代表从轮回痛苦中彻底解脱的圆满状态。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佛教的哲学体系与实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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