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人札记·哲思篇-18
草人札记·哲思篇-18则
给予庄子“道”的思想以逻辑化的惠施
惠施(约公元前350--前260年):他是庄子好友,梁惠王时做过梁国宰相。惠施主张“去尊”(即主张人人平等,不分贵贱。他的“去尊”和杨朱的“为我”似有异曲同工之义,都是要完成个人的自得。)但惠施与庄子在追求上各有不同:庄子的“自得”主要体现在他对自然和自由的追求上。庄子认为,真正的快乐和自由来自于心灵的舒展和对万物的体验,而不是被外物所限制。而惠施的“自得”则更多地体现在他对认知和逻辑的追求上。惠施认为,通过逻辑和认知规律,可以更准确地理解世界。但他们的基本点都是体现对自由和真理的追求。
惠施的对反战争,并非墨子反对战争那样,为了人民被奴役;而是从他的“道”的观点而论,怕战争有伤于人的自得。如果拿惠施跟庄子比,二者的基本立场都是为“自得”,离开社会而专谈纯自然之道;所不同的是,庄子只提倡“道”法自然,而反对辩说谈逻辑;而惠施关于自然之道倒不怎么谈,而专肆辩说,专肆研究这“道”的思想的逻辑化。
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条法则所证的是:依俗者的眼光,是以天地四方为大,而秋毫为小。但从“道”的逻辑来推理,只有“无外”的,才能说是“至大”;“无内”的,才能说是“至小”。那么,“无外”的“至大”和“无内”的“至小”到底有没有呢?当然没有。既然没有,因而整个宇宙也就无所谓大与小,而只能说是“一”,可称“大一”或“大小”,并且不能说大小两个“一”,只能说大小一个“一”,即大一是小一之积,小一是大一之分。惠施的这一论证,是说宇宙只是一个整体,只是一个整体的“一”。
惠施最后说:“氾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氾,义同泛。)是说“知”去了,自无我;无知无我,自然没有了俗者的一切区别区分,而是与万物齐。与万齐,就进一步见到万物自始至终归于一。所以惠施所论证的结果,也就是庄子和慎到(慎到,战国时赵国人,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与田骈、接子、环渊等有交往)所阐述的:“以道观之,何贵何贱”、“万物一齐,孰短孰长”、“天下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道理。“氾(泛)爱万物”意思是应该无差别地去爱世间的一切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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