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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现象的“三瓜两枣”(之二)

作者:宋元浩 阅读:88 次更新:2025-07-14 举报

文化现象的“三瓜两枣”(之二)

歪诗孬词不就是飘落的“黄叶”?

★宋元浩

    中诗网发布宋元浩206首“每日好诗”(含其它),并标有“创建文创”四字。打开一看,原来是请作者签字画押,以便他们生产实物或食物或招牌之类,且他们享有五年的使用权(这是“创建文创”之原意)?“创建文创”文中标明:作者不能索求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又没明确其署名权。对作者的作品如此蛮横专断,这算不算侵权?没吃草的马还需为“草原”买单?有“尚方宝剑”吗?哦,是不是“中诗网”提供了发稿平台?那么气权属是谁的?它与政府有关系没有?中国籍作家、诗人有无资格享用?在没有闹清楚这些问题之前,我能为“创建文创”签字画押?加之我总觉得自己的歪诗孬词犹如飘落的“黄叶”,它落地时是不可能“举足轻重”的。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乃是千古名言。作者是个凡人,更是个文弱“君子”,纵使你不给“创建文创”签字画押,人家也不一定不使用或盗用作者版权?天下爆出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平台”,且还打着红色旗帜“招摇过市”(以名目繁多的奖项来吸引作者)。如此的赛事有意义么?大凡感到寂寞、无聊而需获取精神刺激的作者,能不会投稿参与?社会上出现了多少钱、权、色的贪官,为何不会泛滥“文质彬彬、道貌岸然”的文骗子?有谁不会怕骗子?我历来胆小,竟连陌生电话都不敢接,唯恐手机里的微薄薪水不翼而飞。哈,苍天在看吗?可它缄默不语。那么,谁来尊重、维护作者的劳动成果?假如文字、文人都遭到如此低廉与下贱的处境,“笔杆子”还算什么?老一代文化人被迫“随波逐流”、“顺其自然”,说过去了则过去了,可继承人如何?他们也将撑饱肚皮后写几句“烂诗歪词”而“乐一天、算一天、赚一天”吗?

    思来想去,我不为“中诗网”投稿如何?“死了张屠户不吃混毛猪”。我这喉咙GAI子里还有气(客家话),就自然会有七情六欲,我怎能不写诗词歌颂美好、拥抱爱情、展示生活、记录多彩的世界?中诗网是我信赖的平台,之前,我曾经与刚刚面世的“江山文学网”(2013年)签约,在该平台发布了几十万字文学作品。这么一路走来,我好不容易选定中诗网发布自家的“歪诗骚词”。如此说来,我岂能舍得离她远去?再说,我的“大作”只在微信群里展示行吗?虽然它不值钱,我也不愿只当它娱乐娱乐。然而,当今天下,不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论质量好孬都是诗词歌赋者,竟连家禽飞鸟走兽都可变成诗人、作家,只要相互之间点赞一下,心里照样能飘飘然起来。如此想来,我又何必斤斤计较?我算什么?能算什么?不久的将来,不也站在墙壁上了?甚至连这种待遇也不一定享有。

    我之所以如此纠结,皆因我对文字太敏感了。曾经,我渴望创作一部惊世骇俗的大部头,“一举成名天下知”,以致进入名利双收的精神“王国”。谁知我偏偏“生不逢时”,且还是个倔老头,不晓得天高地厚,“一根筋”,“驮卵都会烧烂肩”。尤其不可抗拒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属于我们的时代过去了,历史的洪流是不可能倒转的。嗨,除了自家认定可发稿的媒体外,其它比我更贱、更烂的媒体,我投稿过去干嘛?多做“无效的劳动”是会发癫的,以至落下病根、“脑梗死”,何况我与世界的缘分很有限。好吧,还是让自家儿女(即诗词歌赋)出来见见“天地君亲师”、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滋润滋润雨露阳光,对吗?我亲爱的文朋诗友!

(烂笔头2025-7-6草/14审13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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