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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与境界(31)

作者:周占忠 阅读:4 次更新:2026-05-30 举报

个人的道德意识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个体性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显现出来之时,其道德意识是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中国儒家的道德观就是和这种个人自我观念形成的阶段相对应的。儒家所讲的差等之爱,首先是爱与我有血缘亲情关系的我们,这里的我们就是我,我就是我们,爱我们以爱我为基础,由此而推己及人,及人乃是同情他人,甚至是怜悯他人。这样的道德意识显然尚未达到尊重他人、对他人负有责任感和义务感的水平,缺乏平等待人和基本人权平等的观念。我认为,这是浅层次的道德意识。只有当自我发展到从我们中突显于外,有了独立的个体性自我观念之后,自我才有敢于独立负责的观念,才有深层次的道德观念。在这里自我是独立自主的,他人也是独立自主的,我与他人相互尊重,平等相爱,大体上说来,这就是西方传统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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