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贺敬之同志共进晚餐
我们与贺敬之同志共进晚餐
文 / 任宝常
贺敬之,山东枣庄人。中共党员。1942年毕业于延安鲁艺文学系。历任鲁艺文工团创作组成员,华北联大文学院教师,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主任,《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兼文学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第一、二、三、四届理事及第三届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第五届名誉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三、四届常务理事,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40年代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诗集《放歌集》《贺敬之诗选》,评论集《贺敬之文艺论集》,长诗《回延安》《放声歌唱》《雷锋之歌》《中国的十月》等。歌剧剧本《白毛女》(参加执笔,马可作曲,已公演)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金。
我的诗《哭韩笑》感动了著名诗人贺敬之。他推荐我的稿件,并介绍我认识《中国风》杂志主编纪鹏,以后书来信往,得知他在秦皇岛,我约满城作家浩渺(他是满城第一个出书的作家,书是我帮他出的,现在是保定作协副主席)及满城水泥厂厂长王长年同志,一起去北戴河看他,贺敬之很高兴,晚上我们一起到皇上皇酒家吃饭,正是盛夏,那时还没有空调,餐厅里更热。我们索性在外面吃饭,餐桌面对海滩,喝的是北京二锅头……他讲了三次醉酒,一次是日本投降,一次是张家口解放,一次是粉碎四人帮。讲到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说到当前的反对精神污染……
我们与贺敬之同志共进晚餐
东山”皇上“门前,
餐桌面对海滩。
没有山珍海味,
只有素菜几盘。
每人一杯白酒,
边吃边喝边谈。
谈了饮酒谈诗篇,
说了当前话延安。
痛痛快快地饮,
情不自禁地干。
照上几张合影,
留下永久纪念。
人逢喜事不醉酒,
不觉月儿上中天!
贺敬之同志已经100岁,我们祝愿贺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1994年7月20日绝对文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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