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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人札记·F教篇-27则

作者:南山草人 阅读:35 次更新:2025-11-20 举报

草人札记·F教篇-27则

基本教义之“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是佛教的核心教义之一,“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法印”用于判定佛法真伪标准的法宝“诸法无我”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基本定义

“诸法”指世间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物质(色)和精神(受、想、行、识)层面的存在;“无我”否定独立、恒常的主宰性的实体。佛教认为,一切事物由因缘和合生,并无自性,即无独立不变的本质,所以是“无我”

二、破除“我”

世俗认为“我”能主宰自身(如举手、思考),但佛教指出身体与心念依赖因缘,难以自主,无主宰性(如身体会衰老,心念随外境波动),所以没有真正的(即无我)人们所认的这个“我”是由五蕴(色、受、想、行、识)聚合而成,并没有独立实体,这个所谓的“我”是虚妄不实的,是假名

三、哲学内涵

哲学内涵缘起性空“缘起”指一切事物(诸法)都是因缘(条件)和合而生,没有存的事物。如一朵花的开放需要种子、阳光、水分等条件,缺一条件,花便开放不了,见不到花强调事物间的相互依存性。“性空”指事物虽因缘和合而有,但其本质是非固定不变实体,即无自性、空性。这里的“空”不是指什么都没有是否定事物的绝对实在性,强调它是依赖条件而出现的暂时性。所以,佛教的”并非否认现象的存在(如花可观赏),只是否定本质的独立性。

四、修行意义

“诸法无我”揭示了世间都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一切是因缘聚合的假象,所谓的这个“我”只是个“假名”。这一教义既是佛教的哲学基石,也是修行者破除法执,消解烦恼痛苦,获得智慧的关键。佛教还指出,通过修行,实证“无我”,才能超越生死轮回,证得涅槃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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