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人札记·哲思篇-20
草人札记·哲思篇-20则
墨家的认识与逻辑方法
一、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方法:即“闻知”、“学知”、“亲知”。
关于“闻知”,墨家后学说:“闻”以“耳之聪”,“知以目见”,是这样取得对外界事物的初步认识。这就是所谓的感性认识。单只有感性认识,还不能获得某一事物的明确的概念,还得进一步在头脑中对该事物进行推理,这就是墨家所谓的“学知”。
关于“学知”,墨家后学说:“循所闻而得其意”便是“心之察”。只有这样从“心之察”中“得其意”,自然“知之也著”,“自然明”。墨家所谓的“亲知”,就是指实践的经验知识。说“身观焉,亲也”,又说“外,亲知也”。
二、建立逻辑的方法与原则:
墨家后学提到的所谓“辩”就是逻辑学。墨家曾批评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辩家公孙龙曾说:“白”这是“命色”的,“马”是“命”形的,有人称“白马”,只是称白色与马形,是“色”与“形”的结合物;既然是“色”与“形”的结合物,所以我说“白马非马”(其实公孙龙的“辩”是一种诡辩)。
墨家反对说:“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黑色)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此乃是而然者也”。意思说,白马与黑马都是马,骑白马与骑黑马都是骑马,不能歪曲地作论证。
墨家说,什么是“辩”呢?“辩”就是“明是非、审治乱、明同异、察名实、处利害、决嫌疑”,由此可以知道墨家所谓“辩”就是了解事物的方法论,也就是墨家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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