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人札记·哲思篇-13
草人札记·哲思篇-13则
孟子的思想
孟子(公元前389--305)名轲,邹国人,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代,曾一度为齐卿。
一、孟子对子思先验的“诚”的思想发挥:
子思发挥孔子“仁”思想,把“仁”进一步观念化,提出了“诚”。说“诚”是先验的、主观的东西。这也就是“性本善”思想。子思在《中庸》开头就说过“天命之谓性”,即“性”是天赋的,是上天赋予“性”于人,成为人所固有。于是子思主张“存诚尽性”,来调和社会矛盾。子思的“慎独”,所谓的“反求诸其身”,就是叫人做好“内省”工夫,把人的本有的善性开发出来,使之复归于善。
而孟子继承了这一思想,更明白地倡导性善。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便是仁之端(本、始也);羞恶之心,便是义之为;恭敬之心,便是礼之端;是非之心,便是智之端。所有这些都是人之本性所固有,所以说人性本善。只要做到“尽其心,知其性”,人性就获得了充分的发挥。
孟子还进一步说“知其性”就是“知天子”,就是完成了天人的一致。如何做到呢?一、不动心:即不致因受社会物象的刺激而有所迷惑;二、寡欲:即控制好欲望,减弱欲望,淡泊名利;三、求放心:即把为外界迷惑了的心收拾起来;四、存夜气:夜气,即从夜至晨尚未与外界事物接触的清明之气,有了这清明之气才能发现天所赋予我们的良心,才能扩充仁义礼智诸善性;五、思诚:天道是诚善的,可人只有若干诚善,要象天道那样的普遍诚善,必须下功夫向内心思索,把固有的仁义礼智扩充起来,然后与天保持一致。
二、孟子的维护种族统治的“仁义”:
墨子主张从“兼相爱,交相利”的过程,来瓦解日趋没落的贵族统治,以争取被奴役的人民得解放。孟子反对,说如果“兼相爱,交相利”给野人(指奴隶)以解放,那“君子”谁来养?那族有奴隶制国家不就完了吗?所以孟子是反对墨子的“兼爱而利天下”的,其“仁义”是维护种族统治的。
“兼爱而利天下”这是墨子提倡的“义”,墨子说,“利,义也(《墨子·经上》)”。而孟子却把“义”解释为“亲亲为义”,说“义之实”就是“从兄”(《孟子·离娄下》)“敬长”才是“义”(《孟子·尽心上》)。孟子又说,没有这个“义”,是置国君于不顾(当时是血族统治,国君是血族内除天子外的最高领导人)。孟子所称的“义”,跟过去孔子所提倡的后被孟子所承接的“仁”,都是局限于族有的统治界层内部的,是有阶级局限性的。墨子提倡的“义”是“兼相爱”利天下所有人,是无阶级局限性的。
三、孟子的维护种族统治的“仁政”:
当年孔子所提倡的“仁”,是在维护贵族血统和巩固族有奴隶制国家,到孟子手里便明白地发展为“仁政”了。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就是用来计算收获量和被奴役的劳动量单位的方块田的界限)。孟子说“经界”为“暴君污吏”所破坏,必须先把这些被破坏了的“方田制”匡正过来,将当时商鞅所建立的“新田制”(即地主与农民的租佃制)予以摧毁。孟子是要维护“无君子莫治野人(没有君子,谁来管理野人。野人,指奴隶),无野人莫养君子(没有野人,谁来供养君子)”这一局面的。
当时“方田制”规定“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即凡奴隶耕种的公田所收获,按九份比例拿出一份给奴隶们作为生活资料,其余归公,即归奴隶主所有;属于城里的自由民(即所谓“国民”,有别于奴隶)所领有的私田,拿出十份之一的量向国家纳税,即纳贡。
总之,当时孟子所谓的“仁政”就是:一、正经界,整顿方田制,借以维持“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的局面而使之持续下去。二、国家财政,则维持从殷周以来的“野则九一而助,国中则什一使自赋”的制度。三、沦为奴隶的原自由民(孟子“民本思想”中的“民”,仅指原自由民,并不包括被奴役的“野人”),应恢复其自由身份,改善其生活;百官因没落而降为自由民的,也要从“尊贤使能”中来恢复其原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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