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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那双乞求无助的小眼睛

作者:陈月平 阅读:421 次更新:2023-07-06 举报

法庭外那双乞求无助的小眼睛

 

陈月平

 

五一前夕,在桑木法庭的玻璃门外,有一双乞求而又无助的小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法庭内一对中年夫妻。

不到4岁男孩,不时用拍打着法庭玻璃门,是想要进去的感觉。在法庭工作人员的特许下,闸门徐徐打开,小男孩冲进法庭大厅,紧紧地抱着中年妇女的腿,脸上露出幸福笑容,激动得噙着泪花。这一无声的举动使我这位年逾花甲,从事农村教育工作四十年的我心里五味杂陈,不是滋味。

法庭门外还站着两位六十开外的老人伸着脖子向里面探望,好像在跟孩中年妇女“离什么,把孩子带回家”根据说话语气,一位好像小男孩奶奶,一位是

这对中年夫妻在法庭大厅里沉默着。妻子向一位年轻的法庭工作人员递交离婚诉状,交涉离婚事宜,要求当天必须离,坚决离。我在旁边听了这对即将散伙夫妻对话当法官询问孩子的抚养时,这位年轻的妈妈铿锵有力地说:孩子我不抚养”,还特别说明每月给孩子生活费100元,中年丈夫在那里一直沉默着。

但小男孩却不知道爸爸妈妈在谈些什么,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甚至更不知道明天就要被妈妈因为新欢抛弃自己亲生的孩子。孩子得到的将会是法院判决书“理论上”的每天“三元三角”抚养费。从此就看不到妈妈,永远失去童年、少年、青年的慈母之爱。

据了解,这对散伙夫妻是本镇老温泉下边的人,丈夫姓陈,三十来岁,在县城一家民营医院上班妻子姓冯,永安人,在老家带孩子,按理也算不愁吃穿家庭。

年轻法官极力劝解他们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减少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希望夫妻俩慎重考虑,不要凭一时之气,追悔莫及。

这对夫妻铁了心。女子极力申辩说是没有感情坚决要离。在法官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夫妻俩终于在法院离婚判决书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盖上了鲜红的“手印”,结束了这段开始就不该拥有的孽缘。离别时,母亲憋了一眼孩子,扬长而去。夫妻俩倒是解脱了,可孩子从此留下痛失母爱的剧情留白。

尽管经过“五一”小长假的节日氛围的冲刷,这件事仍在我心中划下了一道深深的“痕”,一道撒盐的“伤口”,给我留下了一些对婚姻与家庭的思考。

回想起小男孩那双对母亲乞求而又无助的眼神,再看看法庭外小男孩拍打玻璃门的神情,还看看妈妈脱口说出“每月100元抚养费”,我沉思良久。

时间是检验婚姻的试金石。实践证明但凡闪婚、快婚、网婚和有极强功利性的婚姻,最终结果都是“亡婚”。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恋爱时,彼此都怕对方看不出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双方“伪装”和“隐蔽”得非常好,所看到的都是对方的“闪光点”。“恋爱期间,女生智商为0”,不凡有深刻哲理。

结婚组建家庭后,恋爱激情消退。谈情说爱期间的那些

“花前月下、甜言蜜语”不复存在。面对生活中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等日常琐事,夫妻双方的缺点与不足成了“露出尾巴的狐狸”,暴露无遗。这时,夫妻俩看对方“不顺眼”成为常态,都会去揭对方“短短”,由此家庭矛盾日积月累,不断升级;特别是80后、90后、00后这一代年轻人受当今电影、电视等现实文学作品的影响,成为婚姻理想的“乌托邦”。火气大,家庭责任感差,导致现实中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后孩子成为单亲孩子、留守孩子,甚至孤儿,给孩子留下了一生不可弥补的心灵创伤。

有家就有爱,有爱就有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是人生的避风港,是人生温馨栖息地。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场所。家是靠沟通、包容、理解来维护、凝聚。所谓包容,就要包容对方的缺点与不足、问题与短处。

案例上这对“散伙”夫妻,丈夫在县城医院上班,妻子在家带孩子,可以成为一个温暖之家。因为夫妻不包容,不理解,也许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纵,恋爱时的山盟海誓不复存在,人人钻进理想的“再婚圈套”导致妻离子散,家庭破裂的现实。我在想,不知孩子第二天见不到妈妈时,是什么状态;当妈妈回想起孩子那每天“三元三角”的抚养费时,会不会一阵阵心酸。

法庭外,小男孩那双乞求而无助的眼睛一直看着妈妈!

 

作者简介:陈月平,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高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中国教育学会会员、中国伦理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会员、贵州省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习水县首批教学名师,西南文学网散文编辑,分别在贵州教育、遵义教育、中国德育、中国教育信息化、德育报等发表20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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