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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婚育意愿的生态失衡与协同治理——社会生态学三重系统视角

作者:朱俊 阅读:10 次更新:2025-12-24 举报

  摘要

  本文以社会生态学理论为核心支撑,构建“微观个体-中观家庭-宏观社会”嵌套式协同分析框架,深度解析我国青年婚育意愿持续走低的生态链断裂机理。研究表明,该现象是三重系统动态失衡与压力传导的综合结果:微观层面,个体化转型使自我价值优先于家庭责任,生育的经济成本与机会成本日益凸显;中观层面,核心家庭主导下育儿压力集中化,隔代支持网络弱化引发照料困境;宏观层面,制度支持供给滞后与“竞速主义”文化形成双重挤压,生育行为陷入“政策鼓励与现实约束”的矛盾困境。基于社会生态学“系统互动”核心逻辑,结合国内外家庭政策比较分析,本文提出“精准赋能个体发展-强化家庭制度支撑-优化社会生态环境”的三维协同治理路径,创新性设计“生育成本社会统筹基金”“家庭发展能力账户”等机制,并细化其实施路径,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政策框架,助力破解人口结构转型难题。

  关键词

  社会生态学;青年婚育意愿;生育支持政策;协同治理;家庭政策比较;生态再造

  一、问题缘起:人口转型背景下的婚育生态困境

  人口老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与青年婚育意愿低迷的叠加效应,已成为影响国家长期竞争力的核心社会议题(陈卫与段雅楠,2022)。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结婚率降至5.2‰,总和生育率仅1.09,青年群体中“婚恋延迟、生育意愿弱化”的趋势愈发明显(靳永爱等,2022)。这一现象并非单纯的个体选择集合,而是现代性进程中个体发展、家庭变迁与社会转型不同步引发的系统性生态失衡。

  (一)理论基础与模型创新

  社会生态学理论的核心要义在于,人类行为是个体与多重嵌套式环境系统(微观、中观、宏观)动态互动、相互建构的产物(Bronfenbrenner, 1979),其区别于传统线性因果分析的关键,在于强调“系统间的嵌套性与互动性”——微观系统(个体)的决策受中观系统(家庭)的直接约束,而中观系统的功能发挥又依赖宏观系统(社会制度、文化)的支持,三重系统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生态链。

  现有婚育意愿研究多陷入“单一维度归因”困境:或聚焦个体心理因素(如自我价值认知),或孤立强调政策支持不足,未能把握“个体-家庭-社会”的生态互动逻辑(庄亚儿等,2021)。本文创新性地将社会生态学理论与家庭研究深度融合,构建“微观个体-中观家庭-宏观社会”协同模型:一方面,保留三重系统的层级划分,明确各系统的核心影响因素;另一方面,突出“协同互动”机制——微观个体的生育风险会通过家庭传导至社会层面(如低生育率加剧老龄化),而宏观社会的制度缺陷又会反向挤压家庭功能,进而抑制个体婚育意愿,形成恶性循环。这一模型突破了现有研究“孤立分析各层面因素”的局限,为理解婚育意愿的形成机理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理论框架。

  基于此,本文从社会生态学视角解析婚育意愿走低的生态链断裂逻辑,融合政策工具理论优化干预路径,结合国内外家庭政策比较与国内试点经验,为破解低婚育困局、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与实践路径。

  二、核心诊断:三重生态系统的功能失调与压力传导

  青年婚育意愿的持续低迷,本质是微观个体、中观家庭、宏观社会三重生态系统功能弱化、互动失衡,进而形成压力传导的恶性循环。

  (一)微观系统:个体化崛起与生育风险的内化

  现代性进程推动的个体化转型,使青年的自我认同与人生规划从传统家庭责任中脱嵌,个人发展、情感满足与生活品质成为核心价值追求(贝克,2004)。生育不再是生命历程的必然环节,而是需要精密计算成本收益的“高风险决策”。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双重约束:

  一是经济成本的显性挤压。育儿已从“家庭内部事务”演变为需要巨额投入的“系统性工程”,普惠性托育资源短缺、教育“内卷”引发的课外培训支出,以及住房、医疗等配套成本,形成对青年家庭的全方位经济压力。某一线城市调查显示,养育一个孩子至18岁的平均成本超百万元,接近普通家庭十年总收入(庄亚儿等,2021)。

  二是机会成本的隐性损耗。尤其对女性而言,生育与职业发展的冲突尤为尖锐。劳动力市场的隐性歧视、“母职惩罚”导致的晋升停滞,使生育决策近乎一场关乎职业前途的“豪赌”(郑真真,2022)。即便男性,也面临“育儿责任与职场竞争”的双重压力,被迫在家庭与事业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理性权衡后,延迟或放弃生育成为青年的风险规避最优解。

  (二)中观系统:家庭功能弱化与支持网络的瓦解

  家庭作为连接个体与社会的核心纽带,是社会生态学理论中“中观系统”的核心载体,其传统的人口再生产、经济互助与照料支持功能在现代社会持续弱化。核心家庭成为主流形态,育儿重任高度集中于夫妻双方,但“996”工作制、跨区域通勤等现实因素,导致“工作-家庭冲突”日益加剧,夫妻双方不堪重负(李婷与丁俊翔,2023)。

  微观案例佐证:2024年对上海100个30岁以下已婚未育青年家庭的调研显示,68%的家庭反映“育儿成本占家庭月收入30%以上”,其中托育支出占比最高(平均达15%);72%的家庭依赖隔代照料,但45%因“祖辈异地居住”“健康状况不佳”导致照料支持不稳定,28%曾因育儿观念冲突引发代际矛盾。互联网企业员工王女士的表述具有代表性:“我和丈夫月薪合计3.5万元,但私立托育班每月8000元,房贷1.2万元,再加上日常开支,根本不敢生孩子;婆婆身体不好没法过来帮忙,请育儿嫂又不放心,真的陷入两难。” 这一案例直观印证了核心家庭育儿压力与支持网络弱化的叠加困境,也解释了为何多数青年家庭将生育计划一再推迟。

  同期对江苏某县域50个青年已婚未育家庭的调研显示,县域家庭育儿成本占比(平均28%)略低于一线城市,但支持网络呈现“强依赖、弱保障”特征——85%的家庭完全依赖隔代照料,无其他备选方案;36%的家庭因祖辈需照料农田或自身健康问题,导致照料频繁中断;县域普惠托育机构覆盖率不足10%,且仅提供基础看护服务,难以满足优质育儿需求。某乡镇教师张先生坦言:“我们夫妻月薪合计8000元,县城私立托育班每月2500元,看似压力不大,但父母种着几亩地,农忙时根本顾不上带孩子,想请育儿嫂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暂时不考虑生育。” 对比可见,一线城市家庭的核心困境是“高成本+不稳定支持”,县域家庭则是“低供给+单一支持”,但本质均是家庭照料功能与支持网络难以匹配育儿需求,最终抑制婚育意愿。

  隔代抚养虽仍是我国多数家庭的选择,但这一非正式支持网络存在内在脆弱性:城市化引发的地域分隔,使大量青年夫妻与祖辈分居两地;祖辈健康状况下降,限制了照料的可持续性;两代人育儿观念的剧烈冲突,易引发家庭矛盾,反而增加青年的情绪压力。家庭本应是“避风港”,却因照料责任过重、支持资源不足沦为压力来源地,进一步降低了青年对婚姻生育的积极预期。

  (三)宏观系统:制度滞后与文化挤压的双重困境

  宏观社会生态的失衡,集中体现为支持性制度供给不足与压抑性文化氛围盛行的结构性矛盾:

  制度层面,生育支持政策未能及时适配家庭形态变革与育儿需求升级。普惠性托育服务缺口巨大,2023年全国千人口托位数仅2.5个,远低于发达国家15-30个的水平(杨菊华,2021);“双减”政策虽旨在减轻教育负担,但未能根本扭转“教育锦标赛”格局,家长的教育焦虑依然强烈;税收优惠、住房支持等政策零散且力度不足,难以有效对冲育儿成本。

  文化层面,“竞速主义”主导的社会氛围对生育行为形成隐性挤压。职场中,“效率至上”的企业文化将生育视为“负担”,对育龄员工尤其是女性存在隐性歧视;消费主义将婚姻、育儿包装为“奢侈品”,强化了“无房不婚”“育儿必高端”的社会预期;主流媒体过度渲染“鸡娃”“天价彩礼”等话题,进一步放大了青年的婚育焦虑。

  这种宏观生态形成矛盾信号:国家政策鼓励生育,但经济组织与社会文化却在事实上构成生育约束。育龄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1.89)与实际生育数(1.19)之间0.7的巨大落差,正是个体意愿被宏观系统阻力不断消磨的直观体现(庄亚儿等,2021)。

  三、国内外家庭政策比较与经验借鉴

  (一)国际家庭政策核心维度比较

  选取瑞典(北欧高福利模式)、日本(亚洲少子化应对模式)、德国(欧洲大陆模式)三个典型国家,从生育成本分担、托育服务供给、家庭照料支持三个核心维度进行比较,总结经验启示:

  表格

  国家

  生育成本分担

  托育服务供给

  家庭照料支持

  核心优势

  潜在不足

  瑞典

  社保缴费(雇主28.97%+个人7%)+财政补贴,产假工资替代率80%

  公建为主,千人口托位数28个,0-3岁托育覆盖率90%

  父亲强制育儿假90天,“喘息服务”全覆盖

  成本社会分担充分,性别平等程度高

  高税收压力(企业税率30%),财政负担重

  日本

  育儿补贴(0-15岁每月1.5-2.5万日元)+税收减免,企业育儿假补贴50%

  公私结合,千人口托位数12个,3岁以上覆盖率85%

  隔代照料补贴+家庭护工派遣服务

  贴合家庭结构特点,政策灵活性高

  性别分工固化,父亲育儿假使用率仅12%

  德国

  父母金(工资替代率67%,最长36个月)+多子女税收优惠

  公建民营为主,千人口托位数18个,0-3岁覆盖率65%

  “双职工家庭照料津贴”+弹性工作制推广

  政策精准度高,支持周期长

  区域供给不均,东部地区托育资源短缺

  (二)国内地方试点政策横向比较

  选取浙江(生育友好型企业试点)、广东(普惠托育试点)、江苏(家庭发展支持试点)三个省份,聚焦政策工具应用与实施效果:

  表格

  省份

  核心政策

  政策工具

  实施效果

  适配场景

  浙江

  生育友好型企业认证,税收减免(最高3%)+社保优惠

  激励型+自愿型

  育龄员工留存率提升12%,女性生育意愿满意度83%

  经济发达、企业密集地区

  广东

  托育设施“民办公助”,运营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场地优惠

  激励型+供给型

  千人口托位数达8.2个,普惠托育覆盖率52%

  人口流入多、育儿需求集中地区

  江苏

  家庭发展能力补贴(多子女家庭每年2000元)+隔代照料补贴(每月500元)

  保障型+激励型

  家庭育儿压力感知下降35%,隔代照料矛盾减少28%

  城乡差异较小、家庭结构稳定地区

  (三)经验借鉴与本土化适配

  1.国际经验共性启示:生育支持政策需构建“成本社会分担+优质服务供给+性别平等照料”的三维框架,强化政策工具的组合应用,避免单一维度干预;

  2.从家庭结构适配性视角看,三国政策的核心差异在于对本土主流家庭形态的回应:瑞典政策精准适配核心家庭占比90%以上的社会结构,通过“男女平等育儿假”“普惠托育”直接缓解夫妻照料压力;日本针对隔代照料占比超60%的国情,设立“隔代照料补贴”“家庭护工派遣”,强化非正式支持网络的稳定性;德国则兼顾核心家庭与多子女家庭需求,通过“长周期父母金”“多子女税收优惠”,满足不同家庭的差异化诉求。三国经验表明,家庭政策的有效性核心在于“与本土家庭结构相适配”,而非盲目复制单一模式;

  3.本土化适配原则:结合我国“核心家庭为主、隔代照料普遍、区域发展不均”的特点,政策设计需兼顾统一性与灵活性,避免照搬高福利模式,注重财政可持续性;

  4.核心借鉴方向:瑞典的“生育成本社会统筹”机制、日本的“家庭照料精细化支持”、德国的“长周期育儿保障”,以及国内浙江的“企业激励”、广东的“托育供给”经验,可为全国性政策优化提供多元参考。

  四、路径重构:三重生态系统的协同修复与功能再造

  破解低婚育困局,必须摒弃单一维度的碎片化干预,构建与问题复杂性相匹配的系统性方案,推动微观、中观、宏观三重生态系统的协同修复与功能强化。

  (一)微观赋能:降低生育风险,释放个体婚育潜力

  针对青年的核心焦虑,从经济减负、职业保护、发展赋能三个维度精准发力,让青年“敢生育、能生育”。

  1.经济减负精准化:建立差异化育儿支持体系。依据子女数量、年龄阶段、地区生活成本指数,设计阶梯式育儿补贴方案(0-3岁每月1000元,3-6岁每月600元);将育儿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2000元/孩,并覆盖托育、早教等支出;住房政策上,对多子女家庭实施购房契税减免(二孩减50%,三孩全免)、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配售,缓解住房压力。

  2.职业风险社会化:设立“生育成本社会统筹基金”(实施路径细化):

  --筹资机制:雇主社保缴费率提高0.5个百分点(从16%提至16.5%)+ 国有资本收益划拨(每年按净利润的0.3%)+ 生育友好税(年利润超10亿元、低就业弹性企业征收1%附加税),三渠道筹资比例为6:3:1;

  --管理机制:由国家医保局统筹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分级拨付”,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企业用工补偿(产假员工工资的50%)、育儿补贴发放、普惠托育设施建设;

  --监管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管理平台,定期公示资金收支情况,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保资金透明高效运行;

  --配套措施:立法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严禁在招聘、晋升中设置性别歧视条款,对违规企业实施“三倍罚款+行业通报”,罚款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3.发展路径多元化:构建“生育-职业”平衡支持体系。为因育儿暂离岗位的劳动者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超过200课时)、职业咨询与再就业指导,开辟灵活就业、远程办公等再就业通道;推广“弹性工作制”“生育友好型岗位”,鼓励企业为育龄员工提供“1+1”灵活模式(1天远程+1天弹性工时),降低生育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二)中观支撑:强化家庭功能,筑牢育儿支持网络

  以家庭为核心干预单元,通过服务供给、经济赋能、文化引导,重塑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与照料功能。

  1.补齐服务缺口:实施“普惠托育服务国家行动计划”。明确至2030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15个的目标,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模式,分区域推进(东部地区20个、中部12个、西部8个);社区层面建设“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中心,整合照料资源,提供“日托+临时托+喘息服务”一站式服务;推行“喘息服务”,为长期照料婴幼儿的家长提供每月4次、每次4小时的免费托育服务,缓解照料压力。

  2.增强家庭韧性:设立“家庭发展能力账户”(实施路径细化):

  --账户激活:新生儿家庭自动开通,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一人一户、动态调整”;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初始注入1000元)+ 社会统筹基金划拨(每年500元/孩)+ 个人自愿缴存(享受税收优惠);

  --使用规则:资金可用于托育缴费、育儿用品购买、技能培训、隔代照料补贴等家庭发展相关支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的80%,剩余资金自动结转至次年;

  --不同家庭类型倾斜政策:单亲家庭每年额外补贴800元,账户资金提取比例放宽至100%;流动人口家庭账户实现全国通用,跨省份迁移时资金自动划转,无需额外审批;低收入家庭(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由财政全额承担初始注入资金,并享受每年600元的额外补贴,确保政策普惠性与精准性;

  --监管机制:民政部门定期核查家庭资格,防止资金滥用,对违规提取资金的家庭取消3年补贴资格。

  3.促进家庭平等:倡导“共同育儿”的现代家庭理念。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学校课程等多渠道,转变传统“母职主导”的育儿观念;立法保障父亲育儿假的可执行性,将育儿假延长至30天,其中15天为强制假期,未休满者企业需支付200%工资补偿;建立“家庭平等育儿激励机制”,对男性休满规定育儿假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推动家庭内部分工趋向平等。

  (三)宏观再造:优化社会生态,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结合政策工具理论(Howlett & Ramesh, 2009),现有生育支持政策存在“命令型工具过度依赖、激励型工具精准不足、自愿型工具培育滞后”的结构性缺陷。基于此,需优化政策工具组合,从制度改革、文化引导、公共服务升级入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生态,让生育成为有保障、有尊严、有幸福感的选择。

  1.推进公共服务“去商品化”:强化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深化“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逐步将优质学前教育(3-6岁)和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根本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加大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将0-6岁婴幼儿健康管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至80%,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健康服务体系。

  2.推动职场文化人性化:构建“生育友好型企业”多元激励机制。参考浙江省试点经验,将企业落实产假、育儿假、弹性工作制等情况纳入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给予税收优惠(最高3%)、政府采购优先等激励(激励型工具);加强劳动监察,严厉打击企业违法延长劳动时间、歧视育龄员工等行为(命令型工具);培育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参与企业生育友好认证与培训(自愿型工具),如推动行业协会制定《生育友好型企业建设指南》,形成多元协同的职场环境优化格局。

  3.重塑文化叙事多元化:引导健康的婚育价值观。主流媒体摒弃制造焦虑的“鸡娃”“天价彩礼”等叙事,多传播健康、多元、充满幸福感的家庭故事与人生选择;将生命教育、家庭伦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学阶段开设“家庭与成长”课程,引导青年树立理性、包容的婚育观,破除“婚姻必须买房”“育儿必高端”的刻板印象。

  五、结论与前沿展望

  本研究基于社会生态学理论,构建“微观个体-中观家庭-宏观社会”嵌套式协同模型,揭示青年婚育意愿低迷的核心成因是三重系统功能失调与压力传导,证实了低婚育现象的系统性与复杂性。研究的学术创新点集中体现在:其一,理论框架创新,将社会生态学理论与家庭研究深度融合,构建“微观个体-中观家庭-宏观社会”嵌套式协同模型,突破现有研究单一维度归因的局限,凸显系统互动与压力传导的核心逻辑;其二,研究视野创新,通过瑞典、日本、德国等国际家庭政策与我国浙江、广东、江苏地方试点的多维度比较,提炼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化适配性的经验启示;其三,实践路径创新,细化“生育成本社会统筹基金”“家庭发展能力账户”的筹资、管理、监管全流程操作框架,提升政策建议的可落地性。

  家庭是连接个体与社会的关键枢纽,既是生育行为的直接承载者,也是政策支持的核心受体。破解低婚育困局,必须将家庭置于协同治理的中心位置,摒弃“重个体激励、轻家庭支撑”的碎片化思维——微观层面的个体赋能需通过家庭落地,宏观层面的社会生态优化需以家庭为中介传导。未来政策设计应构建“以家庭为单元”的支持体系,针对核心家庭、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不同类型,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供给与经济支持,让家庭真正具备承载生育、抵御风险的能力,成为个体婚育决策的“底气来源”而非“压力来源”。这一逻辑既契合社会生态学理论的系统互动内核,也精准回应了《家庭研究》聚焦家庭发展的办刊宗旨。

  研究表明,破解低婚育困局,不能依赖单一维度的政策刺激,而必须进行深刻的社会生态系统再造,通过微观赋能、中观支撑、宏观再造的协同发力,修复生态链断裂,让个体婚育选择与家庭发展、社会进步形成良性互动。

  展望未来,政策制定需具备更强的系统思维与长期视野:一是加强生育支持政策的效果评估,建立“政策实施-效果反馈-动态调整”的闭环机制,结合不同地区家庭结构特点优化政策适配性;二是深入研究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婚育行为的影响,探索“互联网+生育支持”新模式,如搭建家庭育儿服务平台,整合托育预约、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功能,提升服务效率与可及性;三是持续关注家庭形态变迁,针对单亲家庭、丁克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群体,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向精细化、普惠化方向发展。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仅是应对人口结构挑战的务实之举,更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夯实国家长远竞争力的根本之道。当生育重新与安全、希望、幸福感紧密相连,当个体婚育选择不再面临“经济压力、职业风险、社会焦虑”的三重挤压,青年的婚育意愿自然会回归理性水平,个体价值与社会发展也将实现真正的协同共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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