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弱点(四)
荒诞短篇小说《人性的弱点》
肆 重逢
这时,勺子街一家商铺闪出一条人影,一个背微驼的男人骑上门口一辆丁零当啷作响的自行车,回头极有意思地瞟了我一眼。我虽然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他回头那一刻将他心里的问号大大地打在我身上。差不多同时,从勺子街南头走来两个人,一男一女,手挽着手有说有笑,那女的还时不时地跳到大个子男人跟前用手里的什么东西撩撩男人的脸。敢情那就是传说中的‘撩妹’啊,我瞬时乐呵了一下。那女的眼尖,见街边一个女的跟一白胡子老头扯闲篇,她远远地好奇专注地望着我不挪步。
在大街上第一次被陌生人死死盯着看,我由脸而身体燥热起来,在原地转圈转了一圈半,再走两步转身一看,那女的还盯着我看。她旁边的男人拉她,她撒娇似地挥手拍打人家手臂。那女的走过我跟前时,瞥向我的目光意味深长,我猜得出她心里一定在嘀咕:咿呀,这女人口味挺重的,一个四十不到的女人怎么跟爷爷辈的老头纠缠不清呢?我直愣愣地迎着这对男女,不过我承认,被陌生人盯着看,我不偷东西不做贼也有点心虚的感觉,大晚上这是第二次让我领受了这种心里的‘自我暗示’而引发的小小慌乱。
手里拿着一根蒲草,穿着薄薄裙装的女人刚刚过去,我突然觉得那柳眉黛翠、嘴角有颗不小黑痣的二十八九岁的女人,乍一看挺扎眼的,好像以前在哪见过。我两只脚情不自禁挪了挪,摘掉眼镜又忙不迭地戴上,朝着风中晃曳的那根蒲草望去。
“野鸳鸯,有什么好看的!”老头轻蔑地说道。
老头一哼哼,我猛然想起来了,那女人我以前在我丈夫工作影集里见过,对,就是她!她是我父亲单位办公室文员,任职时间不长,但公司里关于她跟上司捕风捉影的闲话不少,连一向从不八卦的父亲有次也说漏了嘴,说她被同事撞见坐在一个中年上司面前,故意将两腿搁得高高的,短裙里的风景一览无余;有人干脆说她跟我男人不清不楚的,反正她在小城名声不好,在本地嫁不了好人家,就嫁到外省去了。据说那个小女人跟了一个海拔与她登对的富二代,长得也不咋样…可她怎么跟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在这海边城市调情?
我望着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从我身边走过,那小个子女人将头靠在那大个子男人的臂膀上,亲密无间的样子像极了初恋中的男女。那小女人身边的男人,穿一件束腰翻领大衣,戴着一副宽边眼镜,手里拖着一个麻布拉杆包,拉杆包上头搁着一只黑色公文包,看样子是到我们小城出差的。这一想不要紧,让我朝他们远去的背影又多看了几眼。那小女人刚才大概把我当成了风情女子,以为夜幕下我跟老嫖客讨价还价呢。这时,我想起师傅跟我说过的话:寡廉鲜耻的女人常常以为别的女人跟她一样,也是拿脸面擦地,恬不知耻的。
“野鸳鸯,看她做啥!”老头的眼睛真毒。
我剜了老头一眼,不吭气,双脚纹丝不动。
“走呀,我不堵你了,你怎么不走了?”老头坐到街边的台阶上,掏出一包烟弹出一根夹在耳朵后边。
“我走不走,不碍你吧,您老管得着吗?”我扭过头去没好气地说道。
“管不着,但也管得着。”老头拍拍裤腿上的灰,抬眼看了我一下。
“得啦,老先生,你得了孤僻症吧,跟我一样了无牵挂,就怕没人搭理。要不是我看在你比我死去的爹还老,我才懒得跟你废话呢!”我好像从来没有说过如此难听的话,豁出去了,谁让我遇见这么个难缠的倔老头,疯老头!
“那好,疯老头走了,你别后悔,啊……”老头站起来,故意装出拔脚要走的样子,见我置气,人家依然有话好好说。不过,我不得不佩服老头儿的听力,我在齿间压低的唇音他都听得真切。
“有什么好后悔的,我又不认识你,谁知道你有什么意图,干吗要告诉你我是谁?你以为你是警察啊,你是如来佛啊?警察也没你这么豪横,如来佛吧,也没有把天下人都捏在手里的癖好!这年头,这年头,一个老头都能这么任性……”
“被你说着了,孩子,这年头没人稀罕咱穷老头,我,我再不任性棺木板就盖上了!” 倔老头从耳根里抽出烟,旁若无人地抽起烟来。
“敢情你离上山才差三个步骤:盖上棺木板,抬进坟墓,填土。”我幸灾乐祸地耸了耸肩说道。
(梦里,我有时怀疑倔老头是一具飘忽不定的魂灵,不知道哪来的胆魄和勇气,在他面前一点都不害怕和畏缩。也许,我是把老头的话当作笑话调侃我呢)
“随便你怎么说,我是一具空灵也好,是一个活泛的生命也好,我,我想帮你找到该你的东西,或者物质或者精神。”
老头掐灭这根烟,掏出另外一包烟又点上一根,大概是一口吸得太猛了,他一下咳起来,背转身去,喉咙里有痰滞又吐不出。我父亲晚年就是那模样,一口气上不来常常憋得吓死人。我不再跟老头戗戗,迟疑了一下,走过去想在他背上轻轻拍几下。老头对我的好心没理会,他挪了挪脚步,好像不愿意我触碰他的身体。老头的举动又让我想起我父亲也是这样:他住院时从来不让女护工触碰他身体,而他一年有大半年住在医院里,搞得我只好遵母命,从甬城回到老家,找了份工作暂时安顿下来,夏天天天在下班后绕半个小城,去给老父亲擦身洗脚。那会儿,母亲刚刚患脑卒抢救过来没一个月,长我六岁始终未嫁人的姐姐因为车祸走在父亲前头,所以老父亲最后几年只好由我照顾了。眼前这老头儿某些行为跟我父亲有点像,但他好像总是刻意跟我保持一定距离,梦里我有时没拿他当来去无踪的鬼影看,他就是一个活得腻歪的疯疯癫癫的倔老头,所以他发飙,我比他更有恃无恐。
稍顿,老头平复下来,他抹了抹眼角的珠泪,刚想张嘴说话,我猜出他想继续跟我戗戗。见他还没有放我走的意思,我嘴里忍不住嘟哝:“我一无业人员,既无同事交往,也没有邻居串门,丈夫出国扑腾洋荤去了,爹妈都扔下我去会他们爹妈了,来这么个神经质老头,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我怎么这么倒霉,连陌生人都难为我!”
我的声音愈来愈轻,心里一顿编排,刚想转身离去,白发老头拿出怀里的一个本子,看了我一眼。停顿几秒后见我还是没阻拦他,老头提起灯点亮后,便不管不顾地翻开夹着书签的那页读起来。
“今天小S到我家看我爹妈,他大学毕业不久,他局促不安地在我家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我下小夜班…小S可能是我生命过客里时长最短的一个异性朋友,拢共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两百七十九天零几个小时,那279天我还在母亲的子宫里酝酿。我还只是一个胚芽呆母亲她老人家肚皮时,小S的爹爹就跟我爹爹约好了,要是我是个女孩,长大后就让先于我出生六年的小S娶我……”我写日记的时候,把我父母同小S父母之间指腹为婚的事情给回顾了一番。
“还要往下念吗?”他抬起头得意但却真诚地问我,顺便将一枚挂着红丝线的书签重新夹进刚才念过的那页日记里,怪老头他头上的天线月光下一闪一闪,使他显得更加神秘炫目。
“哎,不,不对,你,你?”
我一时语无伦次,想从他铮亮的眼睛里找到答案。老头儿刚才念的好像是我年轻时写的日记,我猜不出我丢失了这么多年的日记,怎么会跑到了跟前这个倔老头或者外星人手里去的?
“你叫王去病,是不?“他斜着头问我,我还是茫然地望着他,反应不过来。“看来你真是忘记了你叫王去病,有的人太得意或者太失意,都会忘记自己是谁,你是属于哪种呢?”老头不依不饶地说着,不时眼白朝上夹我一眼,手扶一下头上的两根金属天线,脸上浮出外太空人神秘兮兮的微笑。
“太失意称…称不上,但失意绝对…绝对压倒得意。你刚才说我叫王去病,奇怪了,我认识一个叫王去病的人,他前年死…死了,我…我去送过他,他是我…是我师傅的男人。”我突然显得有些笨嘴笨舌,脑子好像被门挤过。
“看来你真的忘记自己是谁了,你的交感神经暂时有问题,记忆神经出现错误地交叉了,你把自己的过往叠加到你师傅她男人身上了,这个城里可没有第二个王去病。”白胡子老头的语气变得柔和多了,声音也不再高调。
“你敢肯定?”我追加了一句,“老先生,你咋那么自信,确定吗?”
“当然。这个城市的户籍在我手里掌管了四十九年零八个月七天。”
怪不得这么叫嚣,老警察呀,这回轮到我眼白朝上乜了乜老家伙。不过,我很快意识到他在撒谎,我猜他可能曾经当过户籍警,但有可能犯错而中途被开除了,或者根本就是个冒充的。你说,依照我们国家现在男性60岁退休制度,谁有可能会有四十九年零八个月七天的警察阅历?他又不是出身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人,像《闪闪的红星》里的潘冬子一样,十来岁就参加革命、跟队伍上的人做扩红有关的事了。所以,我认为是老头摆噱头了,拿四十九年零八个月七天的户籍警阅历吓唬我,虽然我猜不出她为何要吓唬我。
“怎么样,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叫王去病?”老头稀疏的眉毛飞扬,他含笑问我,看来他也不相信我的记忆神经真的出现麻烦了。
“老先生,不是我不肯告诉你我是谁,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叫,叫什么!”
“那你邻居都叫你什么,你父母叫你什么?”老头的下巴颏抬得高高的,他眯缝着眼睛,似乎真的怀疑我是装作丧失了记忆力。
“天哪,老头真不会将我当作流窜犯交给警察吧,天哪,我叫啥,我叫啥?”我捧着开始隐隐作痛的脑袋拼命回忆,就是只记得我叫“六一”,儿童节出生的嘛,邻居、父母都这么喊我的;至于我的学名,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来,今晚我才知道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原来有那么难,我一屁股坐在街边的石头台阶上,想哭又哭不出来。我知道,这些年,我的眼泪早哭干了,怀孕的小生命离我而去,父母先后离我而去,丈夫一次次地背叛我,甚至在他小情人前说我床上功夫太差劲,太没有女人味,说没跟我离婚是恩赐我。上帝呀,那个信上帝的男人在上帝面前,每一次狠狠地嘲笑我,都将我快要冰冻的心割裂出血来,我的泪囊早就干枯了。
我揉揉突然发酸的鼻子,斜着身站起来说:“好啦,好啦,老爷子,人家烦你,你还非得贴着做啥?就算我的一切尽在你掌控之中,你大可以睁只眼闭只眼,那么顶真,人家又不领情,你空忙啥!”
“我乐意!”
“那就算你心疼我吧,请您放过我,我跟你前世无缘今生无仇,都好自为之吧!”
“不是我无理取闹,不放过你,我老头真的想帮你。”
“你又来了!我虽然处境不尽人意,但我总算属活得好端端的,虽然没人疼没人爱没人让我疼让我去爱,但我自由啊!自由知道吗?Freedom.算了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说了白说。”
“自由,谁不知道啊?Freedom,F-r-e-e-d-o-m。”老头居然将英语字母拼读得准确无误,这回该让我刮目相看了吧!我朝他头上的银棒又好生瞧了一番,我怀疑那声音是从那里传出来的,那儿说不定有一只小型机器人,会英文也会中文。“自由是有限的,有限的自由应该与社会的良序并行,而不是相向……”老头说这些话时,有点自鸣得意。
“你这老头,我说不过你,行了吧?没完没了,真是,你以为不服从你就是过度的自由啊,就是违背社会良序啊?什么人,这么高看自己,对不起,我不奉陪您老了,请你高抬贵手,本小姐吭哧吭哧说了那么多,这大概比我近半年说的话还要多。行了,行了,让开,我回家了!”
“不着急嘛,老丫头,你现在不至于还不相信我刚才说的话没有蒙骗你!”老头微微笑着,看上去比开头温和多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肯定叫王去病,如果真是,那我的部分记忆神经是什么时候被我抠掉的呢?”我往老头站的地儿靠前挪了一步,喉管里嗫嚅的声音轻得差点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裕固族人说,离开故乡太久的人忘记了母语,忘记了自己是谁,只要唱起家乡的山歌,就会想起从前的故乡、从前的家园。”老头向我迈了一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非常友善地望着我说。
“是吗?”我眼睛一亮,就在他跟前小声哼起歌来,唱了两首刚想停下来,见老汉满怀希望的目光看着我,我索性放泼耍赖一鼓作气地从江南民歌唱到地方戏曲,再唱到海边打鱼人的拉网调子,越唱越顺,从结结巴巴地忘词到整首歌顺顺当当背下来。
老头一直扶着头上两根银色的接收仪,仿佛那不锈钢家伙能录音似的。唱着唱着,“娘呀,我想起来了,‘王去病’是我9岁一场大病后,父亲给我改的名字,一直沿用到我失忆前。我想起来了,我终于想起来了!”
我兴奋地大叫起来,好像还往天空跳跃了一下,这么小小的一下,不过绝对离开地面了,因为我看见老头头上天线的底座了,硬纸板做的,缠着细细的铜线。落地后,我还想起来了,我是30岁那年跟着调到甬城的丈夫,在甬城工作、生活了四五年后,孤身回老家、回户籍所在地的。
“看来你还有救,好啦好啦,别再愁眉苦脸过日子,别把自己关在笼子里虐待岁月,别跟别人过不去,更不要跟自己过不去,开心,开心多一点,知道吗,没有人可以替代你,每一个人都不想被自己遗忘。但是,遗忘有时候比回忆让人好过,过去,过去的一页就让它翻过去呗,用不着嫉恶如仇,也不要心心念念拽住不放,回头看只能让自己掉进苦海,犯得着吗?”
老头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拢着手里的灯火,光亮顺着他轮廓分明的脸爬行,爬到他宽阔的额头上。让我吃惊的是老头好像话里有话,奇怪太奇怪了,他就算老公安他怎么知道我不愉快的心境的,他好像对我过去了如指掌耶!我一头雾水,睁大眼睛望着似曾相识的老汉,我接过老头手里那本天蓝色的塑料壳面的日记本,正要抬起头好好感谢‘外星人’时,不曾想星光下他驾鹤而去,瞬间消失于这个活生生的世界。我呆住了,懊丧地跺脚,我坐在一户人家排门前的石阶上,想着老头刚才的话,默默地检讨我们正患上的七七八八的毛病:放大苦难,丢不下过去,小看未来,不相信世界的美好,对陌生人太防范、太防备,提防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通用的一贴苦药。托着腮帮子思维极端活跃的时候,猛然发现日记里书签夹着的那页全是空白,难不成山东老头他把我日记背得滚瓜烂熟,难道白胡子老头真的是外星人,他的脑袋是个特殊的记忆容器?
我惊骇地站起来,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望着倔老头离去的方向疑惑地引颈眺望。这辰光,三三两两走夜路的人打我跟前走过,一个打更的小老头还用手电筒朝街边坐着的我照了照,他大概认为我一个中年妇女不会危害社会也不会被社会所害,就自顾自大声喊叫着:火烛当心,火不留情,然后佝偻着身子穿过这个城市的街心,穿过王去病的目光…… 后来,我意外得知,那个衣袂飘飘、在江湖上来去无踪的头上缠着铜芯线的白胡子老头儿,是被我写进日记的小S他七姥爷老S,他们姓氏不同,但都以字母S开头。七姥爷小时候在山东老家的教会学校里念过几年书,16岁参军打过鬼子,摸过日本人的岗哨,后来跟着队伍打过长江,再后来在我们小城穿上公安部队制服,一直管理海岛的户籍,这岛上只有一个王去病的说法真不是老头儿随口一说,是有理有据千真万确的。其实,他早就知道我就是那个唯一的王去病,有假包换,只是他想听我亲口说一句“我叫王去病”。老头儿退休后又被公安局留用了几年,他那四十九年零八个月七天的户籍警生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是七姥爷让我糟心,他确实有权向我王去病提问,户籍警嘛,见人好问个姓名、家庭情况,纯粹是职业使然。不过,我以前见过老S吗?我真的忘了。
一连几天,我一边默默地读日记,一边在寂寥的家里苦思冥想,我的记忆力有所恢复,好像比之前好多了,虽然再也回不到一年前完全正常状态了。少时特别让我记忆深刻的几件事,在脑海里渐渐浮现。其实,我是见过山东七姥爷的,那会儿我还不叫王去病,老S也不叫我老丫头,他喊我小丫头。三岁不到的我坐在他腿上,咀嚼着他从公安局带来的小半碗米饭。姥爷于我是有恩德的,我长大后却将他忘到脑后,那是千不该万不该的。不过,我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怨尤,老头儿为什么不提半碗米饭,为什么?我是记得那饥荒年代香喷喷的半碗米饭的,到老都断然不敢忘记。那时候,半碗米饭能够拯救一条生命,过去的饥荒和现在的节食都没有让我忘记牙牙学语傍晚时分的那份不是施舍的施舍,但我确确实实将每天献出小半碗米饭的恩人模样给忘了。姥爷的影像早变得模糊不清,当他在梦里挡在我面前,老得让我捕捉不到他年轻时的样子,即便睥睨他怼了他一个多小时,我依然没能将他盛年时的样子拼接、还原出来。
我跟户籍警的相见时隔几十年,尽管在梦里,醒来我还是有点后悔,后悔没有伸出手去,在梦里握一握老户籍警的手。梦醒后几天,我去见师傅,脑子已经大不如从前灵光的师傅笑话我,她说:“六一啊,老警察的手你是摸不得的!”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你说为什么呢?”师傅笑眯眯地反问我。
“哦,哦,他是天上飘忽的灵魂,灵魂是握不住的。”我抓耳挠腮地自嘲着自己这不符合年龄的迟钝。
我把梦从头到尾又细细说了一遍,让师傅解梦,她笑得脸像盛开的一朵花,一边拿剪刀修剪着阳台上的盆景,一边抬起皱纹像河川似的下巴大声笑着说:“六一啊,我看你高低听我一句,去一趟小S家吧,我猜在那儿你能找到你想要的东西,说不定还能纾解你内心的困惫。”
师傅的耳朵越来越不好使,她跟人说话总是声音大得鼓捣旁人的耳膜。年轻时饱读诗书的老大学生这回没有给我解梦,却给予了我去解开谜团的勇气。师傅见我欲说还休坚持说:“这世界早有人说过,梦是一种审美活动,一种想象游戏,也是一种…一种证明;想象或者梦见不曾发生的东西,是人内心最…最深层的需求之一;有的人总是不断重温他做过的梦,生活在梦那迷人的…迷人的魅惑里。”
我将信将疑,总觉得梦里的话不能当真,梦里的会面更不能信。不过,我还是照师傅的话去尝试着做了。我决定找个晴好的天气登门拜访,这几年我除了不定期去看望师傅,一个人困在家里与人不来往也不合群。周五下午,在老城北门一带还没有拆迁的两条偏巷子里我兜来兜去,那一带起码有几十年没有去了,凭着记忆闷头寻找无果,只好向人打听,徘徊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打听到小S的家。他家老墙门高高的,砖墙壁外的灰泥掉得所剩无几,有几处白灰补的地方也已经显得斑驳不堪了,门前台阶的石板缝隙和墙脚露出几株青黄色的野草,我知道这家鲜有人登门了。老墙门是双扇的,里面好像上着门闩,门上的铜铃锈得铜色看不出来了,木门多处被岁月腐烂了,从破处往里看,里面的情形看得差不离。
小院栽有一颗树,高高大大,树叶青黄半无;枯藤架下坐着一个垂眼闭目的老妇人,她整个人缩在一张藤椅里,脚边几只小猫伸着懒腰肚子朝上晒着太阳;院西边墙下一张竹筛子上晒着小鱼干,院里背阴处晾着一堆绿叶菜。我抓住铜门铃的手放下,蹲下来将门前石阶下、门两侧露头的小草都给拔了。我站起来整了整衣服,轻敲了几下门,里面还是没有反应。我一推居然发现门是虚掩的,门轴“吱呀吱呀”地响着,我拎着一兜水果站在门口不知如何开口。
见有人进来,藤椅里的老妇人依旧缩着小身板,弯斜的头从破藤椅里伸出探望,不紧不慢却不客气地说道:“谁让你进来的啊?”
我茫然迟疑地望着穿一身黑衣但拾掇得清清爽爽的老太,进退不是,不用问老妇人应该是多年未见的小S母亲。看样子她不欢迎陌生人,对不自报家门就擅自闯进来的人更不给好脸子看。我正为如何介绍自己而犯难时,老太太一板一眼漏风的声音飘过来:“打算站多久啊,还是要我这笨手笨脚的老太太上前迎接呀,走累了吧?”
我点点头紧接着摇摇头,含笑不答。见我还静静地站在门口不挪脚,老太太扶着老旧的藤椅起身,缓缓地站起来,“孙厂长不在那么多年了,难得你这个小徒弟还来看孙师母,进来吧,进来吧!”老太拄着拐杖自说自话,“来就来吧,买这么多东西做啥,你师母老啦我,什么好东西都只能过过眼瘾了,等会带回去吧,别浪费啦……”
老太太显然把我认作了她丈夫厂里的徒弟,我一时不知道跟一辈子有不少不顺遂又风烛残年的老阿姨说啥好。我两只脚动了起来,但身体硬邦邦的,笑容堆在脸上却十足尴尬。我把水果搁在屋檐下的大水缸旁,快走了两步想扶扶老太,没曾想她甩掉我的手也不好好看我一眼,拐杖笃笃敲着地面走在我头里,重复说道:“不需要,不需要……”
突然,她像想起了什么,转身将拐杖拄在地上,盯住我的额头看了半分钟,猛地望地上戳着拐杖,越敲越重越戳越响,七十多岁的老阿姨大声嚷嚷:“乖乖,乖乖,是你呀,六一!难怪一大早俺…俺听见喜鹊立在庭树上叫个不停,原来是小丫头来家视察了,哎哟哟,想不到,想不到,小六一上咱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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